ÔØÈëÖС­
您现在的位置: 心脏病热线 >> 急救常识 >> 其他急救常识 >> 文章正文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医生一
在线医生二
在线医生三

冻伤后如何紧急护理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15 19:23:35 』

   与中暑相反,冻伤是人体受寒冷低温侵袭后发生的损害。其发生除了直接受冷冻作用外,还与空气温潮湿、人体局部血液循环不良或抗寒能力降低等因素有关。冻伤程度最轻的是冻疮,其次是局部冻伤,以及全身冻伤(又称冻僵)。

    冻伤者,特别是局部或全身冻伤者,若行不到及时的紧急护理或抢救,往往会引起致残和致死的严重后果。

    家庭紧急护理主要是使已冻伤的部位尽快复温,可将患处浸泡在温水中或用温水温敷,温水的水温控制在38~42℃,最高不能超过45℃,否则会引起烫伤。忌用火烤。复温的时间不宜长,能在5~7分钟复温最好,最长不能超过20分钟。快速复温能减少受冻时间,迅速恢复局部血液循环,使组织坏死减少到最小范围。当冻伤处皮肤的颜色和感觉恢复正常,即可停止复温。然后,用无菌温盐水冲洗干净。伤肢应稍抬高,并加以固定,限制活动,以减轻水肿和组织的损伤。

    伤肢复温后,还应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文章录入:tznf    责任编辑:tznf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医学进展
    网站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二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地址:吉林省双辽市广电局一楼 双辽市心脑血管病研究所 邮编:136400 热线电话:0434— 7230858 传真:0434— 7230909
    本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双辽市心脑血管病研究所
    吉ICP备06003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