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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以来 医疗广告违法率同比降八成
------- 一批违规医疗机构被曝光处罚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2-6 9:45:41 』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2月3日讯 记者王君平报道:《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从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部分省市医疗广告违法率已从去年同期的
90%降至今年的10%以下。这是记者近日从卫生部获悉的。
  卫生部设立了违法医疗广告监测、举报办公室,向社会公示了违
法医疗广告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截止到2007年1月26日,根
据群众举报和监测违法医疗广告情况,连续部署卫生系统查处涉嫌违
法发布医疗广告案件 6批次,共136起,涉及北京、天津、河北
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卫生部安排查证属实并处理的
案件40起。西安北大医院、太原癫痫病医院等因违法情节严重分别
被处以停业整顿和吊销“中医科”诊疗科目的处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工作。江西省
卫生厅对江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将监
测中发现的违法医疗广告在省卫生厅网站和报纸上公示;黑龙江省卫
生厅在卫生厅信息网设立违法医疗广告曝光栏,截止到1月22日共
曝光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19家。据上海、山西、吉林等六
省市的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1日以来,卫生系统监测到的医疗广告
违法率已从去年同期的90%降至今年的10%以下。个别地区如上
海市,医疗广告违法率已从去年同期的62.38%降至今年的1%
以下。

  卫生部负责人介绍说,违法医疗广告反弹压力依然存在,特别是
在一些大城市的医疗机构异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基层,特别是农村
医疗机构,利用区域小广播、小电视、小报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增
加了监测和查处的难度;户外医疗广告、“软性医疗广告”等的规范
管理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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