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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六部门联合开展“保健品”等产品专项整治 ★★★
浙江省杭州市六部门联合开展“保健品”等产品专项整治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13 9:19:57 』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食品等产品的市场经营秩序,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整规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品”等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品”等产品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投诉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保健品”等产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本次整治行动由杭州市整规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参与,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管辖区域和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集贸市场、“性保健品商店”、药店以及网络标注销售地,尤其是“保健品”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区域和路段,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地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较多地区。整治时间安排为8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2007年9月份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内容包括:一是依法查处“保健品”等产品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查处经营无标识、无批准文号和注册证书的产品;二是依法查处假药、假冒产品的行为,包括经营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批文或批号的产品;三是依法查处违反广告法管理等法规的行为,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宣传,非药品、食品等进行疗效宣传;四是依法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管理的行为,包括未取得保健食品批文违法使用保健食品标记,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五是依法查处食品加药的行为;六是依法查处无中文标识的万艾可、希爱力等假药及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避孕套;七是依法查处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行为;八是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不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标识规定的产品。 文章录入:zyf 责任编辑:z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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