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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 ★★★
新疆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际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13 9:34:45 』
为进一步将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近日,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2007年《克州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 《意见》以突出源头治理,重点加强食品源头污染、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4个方面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食品市场监管体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的消费安全。降低农、兽药残留,使食品源头污染得到基本治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努力创建食品安全诚信城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清理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使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观;规范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农牧区自办宴席等食品安全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意见》整治重点区域有,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牧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学校及周围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整治重点行业和企业为,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贸易流通业,餐饮业,进出口业,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整治重点产品是,粮、肉、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饮用水、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文章录入:zyf 责任编辑:z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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