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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22 8:54:23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省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意见》要求系统各级、各单位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明年奥运会将正式举办,系统自身面临的复杂工作环境,各级各单位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机遇,科学应对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当前的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科学监管理念来谋划和统筹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报道各地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全面展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呈现出的新面貌、新风尚,正确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大力弘扬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主旋律,促进社会和谐。 《意见》强调,要注意协调各种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一是正确处理新闻宣传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各地在实施重大改革政策措施、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及安排重要会议、活动时,应同步研究确定新闻宣传的方式、内容、要求,并认真组织落实。二是正确处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向社会及时推出食品药品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积极支持和引导媒体加强舆论监督。三是正确处理新闻发布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在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机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对按照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和内容,要采取保密措施,必要时应向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解释。 《意见》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系统上下都要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对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新闻稿件审核把关等方面做出规定,实现新闻发布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一位同志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尽快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网络,建立通畅、快捷、高效、安全的信息通道,相互沟通、协作和配合,形成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同时,加强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提供保障。要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新闻宣传,相应人员和部门具体负责,把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合力;要保证相对充足的工作经费,改善新闻宣传的设施和条件,解决新闻宣传工作在资金上的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提高新闻宣传应急能力,畅通信息快速收集和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文章录入:zyf 责任编辑:z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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