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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强制措施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27 8:26:47 』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强制措施,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复欣桃红清血丸处方药品因在临沂市多家媒体长时间、大篇幅发布违法广告,其广告被强制停播,药品在临沂市范围内暂停销售。该广告发布的违法性质主要表现在肆意篡改内容、任意扩大产品功能主治、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并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山东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临沂市向社会发出暂停销售桃红清血丸的通告,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下发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对本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对继续销售的,依法对药品进行封存和扣押;紧急约谈有关立复欣桃红清血丸零售连锁及部分单体药店负责人,通报有关情况,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该药品的销售,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立即启动稽查、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市、县稽查联动机制,对临沂市药品经营企业展开了大规模的巡查,一经发现该药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临沂市各广告媒体已停播该广告,扣押该药品40盒,并进行了抽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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