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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制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27 8:31:13 』

 为强化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保证药品质量,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该区实际,制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全面贯彻了国务院《特别规定》,针对该区现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多数规模小、地域性强、经营管理水平低、条件差等情况和问题,将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老企业改建后的仓库面积和现代物流所需设施设备、仓储管理软件系统进行了分层次、分地域的调整和细化,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发展,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新疆药品市场的监管将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全区现有99家药品批发企业加强质量第一意识、规范购销渠道、防止假劣药品的流入将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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