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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回收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和查处非法收购药品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28 8:12:26 』

 为有效回收居民家庭的过期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行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回收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和查处非法收购药品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联系群众,贴近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方案》详细规定了回收过期药品和查处非法收购药品行为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目标、实施措施、实施要求、具体工作安排等四各方面的内容。通过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回收药品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对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全区药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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