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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零售药店药械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10-23 10:05:50 』

 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规范药械广告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药械广告专项整治成果,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和杭州市的实际,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零售药店药械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此次集中整治对象为零售药店的店堂药械广告和广告印刷品,重点检查零售药店和报纸、电台、电视广告中指定产品销售的药店。严禁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违法药械广告宣传,重点打击在店堂进行违法药械广告宣传以及参与媒体发布违法药械广告的药品零售企业。对参与违法药械广告宣传的药品零售企业,将扣除该企业的信用积分;并将该药品零售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将违法广告药械列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违法广告药械的进货渠道,对质量可疑的药械加强监督抽验。

  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整治重点,加强与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药械广告投诉处理和产品抽样工作,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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