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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路子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10-30 9:38:32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农村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探索,着力推进统筹城乡药品监管体制建设,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农村药品监管的缺位问题,确保农村地区的用药安全。

  地方立法先行、突破体制瓶颈。2005年底,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从乡镇综合改革着手,将药品监管职权委托给乡镇政府,整合乡镇行政管理资源,强化乡镇药品监管职责,构建责任明晰、运行规范、统筹城乡的市、区县、乡镇三级药品监管行政体制”的改革思路。2006年10月,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作出了“可以委托给乡镇政府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职权”的规定。《决定》颁布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乡镇药品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各区县要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权责统一、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当地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具体需要和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药品监管委托执法的范围和事权,乡镇政府通过与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签订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委托书,在辖区内按照委托的权限和范围行使药品监管执法权力,切实担负起当地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二是落实乡镇政府药品监管职责,包括: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药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事权;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等事项。三是乡镇政府按照“一专多能、专兼共容”、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原则,在内设机构的公务员中选配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乡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考察、聘任和管理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四是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通过建立和实施教育培训、执法监督、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农村药品安全执法监管能力。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解决了此前争论的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的“合法性”问题,为推进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制度保障。

  完善责任机制、强化政府主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施行后,重庆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意见》,明确提出“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严格实行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将依法依纪严格进行责任追究。2007年7月份,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重庆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区县分管领导药品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各区县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区县领导的责任意识,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市、区县、乡镇三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推动了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规范运行。一是加强行政委托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二是加强委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四是加强财政保障。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巴南区等地先行试点、取得初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进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改革纳入2007年度工作重点。2007年4月下旬,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重庆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召开片区会议,对全市乡镇药品监管委托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目前全市的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农村药品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初步解决了农村药品监管缺位问题。该市的乡镇药品委托执法改革工作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加强了农村药品监管力量。截至目前,全市40个区县药监部门共与辖区993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书,委托率达96%。向乡镇政府委托了药品监督检查权、违法制止权、行政处罚权、提请处罚权等。在委托执法的乡镇政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建立起拥有2978名执法人员的乡镇药品监管队伍,其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行政编制人员占80%。共对2970名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其中,已有2255名执法人员取得资格证书上岗执法。通过改革,使从事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从改革之前的1000多人增加到改革后的4000多人。
  二是农村假劣药品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用药安全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据初步统计,自实施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以来,全市共出动委托执法人员12221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3087家(次),查处假劣药案件578件,查处假劣药货值金额19.04万元,罚没款约32.044万元。在查处一系列假劣药案件中,乡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主动配合当地区县药监部门工作,积极收集、汇总、报送药品安全信息,使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控和有效处置,保障了重庆市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全面完成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工作基础上,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农村“两网”建设,通过将监管网络延伸到乡镇、到村社,在今年使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人员达到5000人,3-5年内形成包括药品监管部门、乡镇药品委托执法人员、农村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在内的,人数达15,000余人的市、区(县)、乡(镇)三级药品监管体系,使农村药品监管网覆盖率达到100%。在不增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编制的情况下,全市药品监管队伍人数增幅近15倍,大大提升药品监管服务的能力,推进城乡药品监管统筹、协调、均衡发展。

  由于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工作在前期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区县、乡镇政府认识不到位。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三是是乡镇委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针对前期暴露出的问题,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抓好责任落实;抓好财政保障;抓好委托后的运行机制建设;抓好乡镇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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