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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路子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路子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10-30 9:38:32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农村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探索,着力推进统筹城乡药品监管体制建设,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农村药品监管的缺位问题,确保农村地区的用药安全。 完善责任机制、强化政府主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施行后,重庆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意见》,明确提出“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严格实行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将依法依纪严格进行责任追究。2007年7月份,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重庆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区县分管领导药品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各区县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区县领导的责任意识,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市、区县、乡镇三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推动了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规范运行。一是加强行政委托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二是加强委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四是加强财政保障。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巴南区等地先行试点、取得初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进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改革纳入2007年度工作重点。2007年4月下旬,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重庆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召开片区会议,对全市乡镇药品监管委托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目前全市的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由于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工作在前期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区县、乡镇政府认识不到位。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三是是乡镇委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针对前期暴露出的问题,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抓好责任落实;抓好财政保障;抓好委托后的运行机制建设;抓好乡镇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文章录入:zyf 责任编辑:z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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