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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用定标液等产品分类界定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8-7 8:12:30 』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在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管理中,明确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用定标液类别与被标定的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类别相同;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用清洗液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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