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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政府力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7-26 8:47:45 』

  日前,河北省沧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沧州市大力推进农村食品“三网”(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

  意见提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目标是: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食品安全市场流通网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体制和机制上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在乡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村设有信息员,乡镇一级全面建立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食品的消费安全。

  意见明确今后的三项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建设农村食品安全市场流通网。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网、农产品信息网和农村食品经营网。在农产品集中主产区,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品、蔬菜、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在县、乡、村建立三级农产品信息站点,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实现每个县、乡、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二是扎实建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逐步推动建立乡镇级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分工和监管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责任追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大力整顿县一级食品加工业,改善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条件,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加大农村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保障农民群众饮食安全。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防止和减少食源性疾病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是努力建成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立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做好农村消费者维权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达到各乡镇设有食品安全协管员、村设有信息员,将监管触觉延伸到每个自然村,组织群众起来实现全民监督。通过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设置,对辖区乡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乡村,实现无缝隙覆盖,零时限监管,及时发现、提供农村的食品安全信息,消除隐患,解决农村非法生产经营食品查处难的问题,有效预防农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意见同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本乡镇食品安全。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导向,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外部资金参与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建设;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三网”项目资金,各级财政应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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