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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晕的临床类型如何,有哪些临床表现?
『 作者:丁大愚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6-12-19 14:49:15 』
眩晕的临床分类依其他分类标准而异,临床上常按眩晕的性质、病变的解剖部位分类。
(1)按眩晕的性质可分为
        [1]真性眩晕:有旋转感者。
        [2]假性眩晕:无旋转感者。
     (2)按病变的解剖部位可分为
  1)系统性眩晕:又称特发性眩晕。系由前庭系统病变引起,包括内耳前庭感受器、前庭神经及核、内侧纵束、小脑、大脑的前庭中枢颞叶等。
系统性眩晕的临床表现是:旋转性眩晕,耳鸣及听力障碍,眼球震颤,并伴有恶心、呕吐、面色苍白、出汗、血压下降等自主神经症状。系统性眩晕临床可分为:
     [1]中枢性眩晕:由前庭神经的颅内段(出内听道)、前庭神经核、核上纤维、内侧纵束、小脑和皮层的前庭代表区病变引起。由颈椎病引起的颈性眩晕即是一种中枢性眩晕,是由于颈椎病引起的椎动脉供血不足造成脑干缺血,使前庭神经、核及纤维、内侧纵束受损而出现症状。颈性眩晕的临床论断要点是:有颈椎病;发作性眩晕;可伴有听力障碍;颈部活动或颈部的位置改变可诱发、加重。
     [2]周围性眩晕:前庭感受器至前庭神经外段(未出内听道)之间病变引起的。
     [3]位置性眩晕:可为中枢性,也可为周围性眩晕。头部处于某一特定位置时出现眩晕、眼震、可伴有恶心、呕吐、出汗等,多无耳鸣及听力减退。周围性位置性眩晕如迷路耳石病,又称良性位置性眩晕;中枢性位置性眩晕如第四脑室肿瘤或囊肿等,刺激前庭神经核,这类患者的病情较重,可引起Brun征发作.。
  2)非系统性眩晕:又称一般性眩晕。是前庭系统以外的全身各系统疾病引起,如眼部疾病、高血压、脑动脉硬化、贫血、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感染、中毒、血液病、神经细能失调和神经官能症等。其临床表现为:无旋转感,只是头昏眼花,或轻度站立不稳,很少伴有恶心、呕吐、出汗等自主神经症状,也无典型的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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