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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不当导致“药物热”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健康报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7-2-7 14:56:08 』
作者:张辉 时仲省
 
  小李是武校学生,今年16岁。平时身体很好,一周前,因受凉出
现发热、头痛、鼻塞、关节痛等症状,到附近一家诊所治疗,先口服
抗菌药及感冒退热药,心急的父母非要求打针,后又注射头孢类药物,
连续用药6天,小李的高热仍持续9天一直不降。将他转到郑州大学附
院诊治,查体温为40摄氏度。详问病史及检查后医生认为,小李虽然
发热已一周有余,但精神尚好,各项检验也在正常范围内,因此考虑
患者后来的发热可能是由药物引起,即“药物热”。医生让小李住院
观察,停用抗菌药及影响体温的药物。三天后,小李体温恢复正常,
食欲提高,又可以回校习武了。
  药物热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因使用药物导致的发热。临床上,药
物热并非罕见,多数专家认为是对药物过敏而引起。药物热通常在服
药6~10天后发生。能引起药物热的药物有多种,常见的有鲁米那、
解热镇痛药、磺胺类、奎宁,抗生素有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链霉素、
氯霉素、先锋霉素等。
  药物热常伴药疹,也有不伴药疹的单纯性药热。表现为恶寒(或
寒战)发热,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淋巴结肿
痛和消化系统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疹严重
者,停药后热度可持续较长时间。
  怎样判断得了药物热呢?一是对发热一定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体检,
如为药物热,则缺乏明显的感染病灶。二是体温虽然超出正常,但中
毒现象并不显著,精神状态一般良好,无慢性病容。三是除发热以外,
常同时伴有皮疹,停药后两天内恢复正常。四是平时若有对食物或药
物过敏的现象,尤应警惕药物热的可能。五是在应用抗菌药的疗程中,
如病情已改善,体温下降或已趋正常之后再度上升或热度重现,应考
虑药物热的可能。如果发热出现在使用抗菌药之后,由于输液大多在
白天,所以到了夜间患者体温会有下降趋势,这与感染性疾病所致的
发热正好相反。此时如患者原有感染已得到控制,无新的感染或二重
感染,而白细胞总数不高,无明显的左移与中毒性颗粒,或有嗜酸粒
细胞增多等,即可作出药物热的诊断。
  像小李这样的感冒患者,如无明确的细菌感染,是不需要使用抗
菌药的。不滥用药,完全可以避免药物热及药物引起的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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