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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十四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十四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8-2-17 14:00:09 』
口腔、颌面部感染 口腔感染 口腔感染主要为口腔正常菌群和某些致病菌(如厌氧菌、草绿色链球菌和白念珠菌等)的混合感染。包括牙齿周围组织感染,如牙周炎、冠周炎、急性根尖周围炎(牙槽脓肿)、干槽症(拔牙后感染)、急性牙周脓肿等,以及口腔黏膜白念珠菌感染。 【治疗原则】 1. 以局部治疗为主,如清除牙石、菌斑,冲洗局部,切开引流清除感染的牙髓等,并注意口腔卫生,抗菌治疗为辅助治疗。 2. 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或患有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在进行牙周病、牙体病治疗前后可短期口服抗菌药物3~7天。 3. 必要时可局部使用抗菌制剂。 【病原治疗】 见表4.20。 表4.20 口腔感染的病原治疗
颌面部感染 颌面部感染包括面部疖、痈、口腔颌面部蜂窝织炎、急性化脓性颌骨骨髓炎、婴幼儿上颌骨骨髓炎等。主要的病原菌有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肠杆菌科细菌,或消化链球菌、普雷沃菌、梭杆菌等厌氧菌;偶有铜绿假单胞菌等。 【治疗原则】 1. 尽早进行血液和脓液的病原微生物检查和药敏试验。 2. 根据感染的来源和临床表现等推断可能的病原菌,立即开始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3. 联合应用抗需氧菌和抗厌氧菌药物。初始治疗宜静脉给药;病情明显好转后可改肌注或口服。 4. 获知病原菌及药敏试验结果后,结合经验治疗的效果调整用药。 5. 及时进行脓液引流,感染控制后给予局部处理。 【病原治疗】 见表4.21 表4.21 颌面部感染的病原治疗
眼部感染细菌性结膜炎
常见的病原菌为淋病奈瑟球菌、脑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结膜炎杆菌等。应尽早局部应用能覆盖常见病原菌的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治疗。 【治疗原则】 1. 患眼分泌物较多时,可应用生理盐水、3%硼酸水或1︰10000高锰酸钾溶液冲洗结膜囊。切忌包扎。 2. 白天滴用抗菌滴眼液,睡前用抗菌眼膏。 3. 伴有咽炎或急性化脓性中耳炎者,或流感嗜血杆菌感染者,应同时口服抗菌药物。 4. 淋球菌感染者应全身及时使用足量的抗菌药物。并同时治疗家属中淋球菌感染患者。 5. 经验治疗效果不佳者,应进行分泌物涂片、结膜刮片检查及培养,获病原菌后进行药敏试验,据以调整用药。 【病原治疗】 见表4.22。 表4.22 细菌性结膜炎的病原治疗(局部用)
细菌性角膜炎
【治疗原则】 1. 尽早进行病原学检查,在给予抗菌药物前,应进行角膜病变区刮片镜检、培养和药敏试验。 2. 尽早开始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对初次治疗的急性期患者,在病原菌尚未查明前应首选广谱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 给药途径有眼部滴药、结膜下注射。伴有大量前房积脓者,应同时静脉给药。 4. 确定病原菌后,如果经验治疗效果不满意,应根据药敏试验的结果调整用药。 【病原治疗】 见表4.23。 表4.23 细菌性角膜炎的病原治疗(局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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