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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十五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十五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来源网络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8-2-17 14: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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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
宜选药物 |
用药途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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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氧菌或阴道加德纳菌 |
甲硝唑 替硝唑或 克林霉素 |
全身和/或局部 全身 全身或局部 |
宜单次口服大剂量(2 g) 宜单次口服大剂量(2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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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珠菌 |
制霉菌素或咪康唑 克霉唑 伊曲康唑或氟康唑 |
局部 局部 全身 |
宜大剂量、短疗程 |
宫颈炎分急性和慢性两类。急性宫颈炎最常见的病原是淋病奈瑟球菌(以下简称淋菌)和沙眼衣原体,均为性传播疾病;也可由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和肠球菌属引起。
【治疗原则】
1. 急性或慢性宫颈炎怀疑为淋菌或衣原体感染者,应取宫颈管分泌物作显微镜检及细菌培养。涂片找到细胞内革兰阴性双球菌时,可诊断为淋菌性阴道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可根据涂片中在多形核白细胞内外未见革兰阴性双球菌,高倍显微镜下每视野多形核白细胞>15个,或油镜下可见每视野多形核白细胞>10个作出初步诊断,衣原体抗原检测阳性的患者可确认为沙眼衣原体宫颈炎。
2. 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3. 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疗程必须足够。
4. 约50%的淋菌性宫颈炎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应同时应用对这两种病原体有效的抗菌药物。
【病原治疗】
见表4.26
表4.26 宫颈炎的病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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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
病原体 |
首选抗菌药物 |
可选抗菌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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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菌性宫颈炎 |
淋病奈瑟球菌 |
头孢曲松,大观霉素(单剂) |
氟喹诺酮类,多西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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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淋菌性宫颈炎 |
沙眼衣原体 |
多西环素,大环内酯类 |
氟喹诺酮类 |
注:* 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和肠球菌属等感染所致宫颈炎的病原治疗参阅“盆腔炎性疾病”。
盆腔炎性疾病主要包括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炎或脓肿、输卵管卵巢炎或脓肿、盆腔结缔组织炎、盆腔脓肿和盆腔腹膜炎等。常见的病原体有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和淋病奈瑟球菌等需氧菌,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产气荚膜杆菌等厌氧菌,以及沙眼衣原体、解脲脲原体和病毒等。
【治疗原则】
1. 采取血、尿、宫颈管分泌物和盆腔脓液等标本做培养及药敏试验。
2. 发热等感染症状明显者,应全身应用抗菌药物。
3. 盆腔炎症大多为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应使用能覆盖常见需氧和厌氧病原菌的抗菌药物。病原检查获阳性结果后依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
4. 抗菌药物的剂量应足够,疗程宜较长,以免病情反复发作或转成慢性。初始治疗时宜静脉给药;病情好转后可改为口服。
【病原治疗】
1. 宜选药物:头孢噻肟+多西环素,或庆大霉素+克林霉素
2. 可选药物:氨苄西林/舒巴坦或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多西环素,或氟喹诺酮类+甲硝唑
常见的性传播疾病包括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或宫颈炎)、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
梅毒根据传播途径可分为获得性(后天)梅毒和胎传(先天)梅毒;根据病程可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早期梅毒又分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晚期梅毒又称三期梅毒;此外还有潜伏梅毒,又称隐性梅毒。早期梅毒传染性大,破坏性小,经足量规范治疗可彻底治愈;晚期梅毒传染性小,破坏性大,经治疗只能减轻症状而难以彻底治愈。
【治疗原则】
1. 明确诊断后应参照卫生部2000年颁布的《性病诊疗规范和性病治疗推荐方案》尽早开始规范治疗。
2. 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
3. 同时检查和治疗性伴侣。
【病原治疗】
见表4.27。
表 4.27 性传播疾病的病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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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
病原 |
宜选药物 |
可选药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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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 |
梅毒螺旋体 |
普鲁卡因青霉素或苄星青霉素 |
红霉素,多西环素 |
1. 用青霉素前做皮肤试验 2. 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或多西环素,但妊娠患者不宜用多西环素,其所生的新生儿应采用青霉素补充治疗 3. 治疗时应注意避免赫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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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 |
淋病奈瑟球菌 |
头孢曲松或大观霉素 |
氟喹诺酮类,多西环素 |
必要时联合应用抗沙眼衣原体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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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下疳 |
杜克雷嗜血杆菌 |
阿奇霉素,头孢曲松 |
红霉素,氟喹诺酮类,大观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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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淋菌尿道炎 |
衣原体或支原体 |
多西环素,大环内酯类 |
氟喹诺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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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性淋巴肉芽肿 |
沙眼衣原体L1、L2、L3 |
大环内酯类 |
多西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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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病原菌的致病力可分为致病性真菌和条件致病性真菌。致病性真菌本身具有致病性,包括组织浆胞菌、粗球孢子菌、巴西副球孢子菌、皮炎芽生菌、暗色真菌、足分枝菌和孢子丝菌等,此类真菌所致感染多呈地区流行。条件致病性真菌有念珠菌属、隐球菌属、曲霉属、毛霉属、放线菌属、奴卡菌属等,此类真菌致病性低,通常不感染正常人,但正常人大量接触后或免疫功能低下者易感染。
【治疗原则】
1. 应首先在感染部位采取标本进行涂片检查及培养,找到病原真菌时方可确诊。自无菌部位采取的标本培养阳性者为疑似病例。
2. 根据感染部位、病原菌种类选择用药。在病原真菌未明确前,可参考常见的病原真菌给予经验治疗;明确病原菌后,可根据经验治疗的疗效和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给药。
3. 疗程需较长,一般为6~12周或更长。
4. 严重感染的治疗应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的抗真菌药物,并应静脉给药,以增强疗效并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
5. 在应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应积极治疗可能存在的基础疾病,增强机体免疫功能。
6. 有指征时需进行外科手术治疗。
【病原治疗】
见表4.28。表中抗真菌药的选用仅根据其抗真菌活性列出,临床应用中尚需依据患者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患者基础情况以及抗真菌药物在人体内分布特点及其毒性大小,综合考虑选用不同的药物及治疗方案。
表4.28 深部真菌感染的病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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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
宜选药物 |
可选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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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珠菌属 |
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氟康唑 |
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制霉菌素限局部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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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球菌属 |
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 |
氟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氟胞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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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霉 |
两性霉素B |
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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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霉 |
两性霉素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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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线菌属 |
氨苄西林或青霉素 |
多西环素,头孢曲松,克林霉素、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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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卡菌属 |
复方磺胺甲噁唑 |
米诺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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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浆胞菌 |
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 |
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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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孢子菌 |
两性霉素B |
酮康唑,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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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炎芽生菌 |
两性霉素B |
伊曲康唑,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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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色真菌 |
酮康唑 |
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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孢子丝菌属 |
伊曲康唑 |
碘化钾,两性霉素B,氟康唑 |
注:氟胞嘧啶不宜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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